(李思科 张荣)9月4日,石泉法院发挥联动执行机制作用,通过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成功将一名逃避执行4年多的被执行人控制,经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促成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件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
2018年熊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姜某借款30000元,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到期后熊某一直怠于还款,姜某遂向法院起诉。2019年经法院调解后,熊某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姜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更是多次电话联系熊某,向其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但熊某仍拒绝配合执行,甚至为逃避执行长期外出,拒接办案人员电话。为维护法律威严,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人员依法将熊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查控。
9月3日深夜,熊某被当地派出所控制。9月4日凌晨1时许,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某派出所民警电话。6时许,石泉法院执行团队到西安,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将被执行人熊某带回石泉。
返程途中,执行人员继续劝导熊某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数小时耐心劝说,熊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联系亲属筹款。在全额履行执行标并缴纳1000元罚款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熊某的强制措施。
据悉,“临控”措施是陕西法院为解决执行“找人难”问题,开展“府院联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执行是一次汇聚合力的联动执行,公安机关和法院密切配合、精确联动,彰显了联动执行的高效便捷,实现了“1+1>2”效果。
自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三秦锐士2023”执行专项行动以来,石泉法院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下一步,石泉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联动执行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与公安等机关配合协作,实现机制交互、信息共享,汇聚起执行工作强大合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作者: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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