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11月17日,吴堡县人民法院岔上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23年7月10日00时30分许,李春顺驾驶自己所有的重型半挂车,沿榆乌路行驶时,与路边停放的高峰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致使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此次交通事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次事故李春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高峰无责任。李春顺受损涉案车辆拖至吴堡县大碛汽车修理厂维修。李春顺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等全额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后双方协商未达成赔偿协议,故诉至法院。
为了李春顺能早日拿到赔偿款、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竭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保险公司认为,李春顺部分诉请金额过高,不愿意调解。后来,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春顺各项损失10.5万元。
该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体现了法院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温暖了当事人的身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作者:吴堡法院 牛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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