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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辱骂、恐吓法院工作人员,罚!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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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科 张荣)10月31日,白河法院对不满意人民法院冻结措施,辱骂、恐吓法院工作人员的段某某进行司法处罚,罚款1000元。

2023年3月22日,白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段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金,白河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段某某,询问他罚金是否缴纳,未得到回复;遂于9月5日依法将段某某罚金刑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10月16日,白河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段某某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所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的财产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

10月22日(周日)一早,段某某因其微信零钱被法院冻结,发微信咒骂法院工作人员及法院值班人员,白河法院工作人员及时告知段某某,辱骂法院工作人员系违法行为,但其仍然不听劝告,继续威胁、恐吓法院工作人员,声称要做出极端行为。

段某某的上述行为,严重威胁到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依法应受处罚。通过批评教育,段某某已经全部履行罚金刑,认识到妨害司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向办案人员致歉,白河法院遂决定从轻处罚。作者:熊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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