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丈夫去世,七旬妻子讨债难,调解员化身“和事佬”,*化解纠纷,群众致谢送锦旗。
2013年8月13日,被告任某某由被告康某某做担保,向原告李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已故)贷款100000元,约定月息2分,被告借款后,仅向原告支付20000元利息,剩余本息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要均未果,遂诉至佳县人民法院。
调解员了解案情后,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联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原、被告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引导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终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十年欠款终于有了结果。事后,原告李某某的儿子为了表示对调解员的感谢,送上一面题有“践行枫桥经验,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
佳县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诉前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道防线”,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陕西佳县法院李智 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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