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11月13日,山阳法院照川法庭干警驱车60余公里至丹凤县竹林关镇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的后续财产移交事宜,促使纠纷圆满化解。
近期,照川法庭收到一份离婚诉状,当事人双方在竹林关镇生活,男方户籍地在王阎镇口头坪村。原被告双方系组合家庭,女方子女均已工作,男方婚后到女方家中生活,结婚后给家里购买了空调、洗衣机、电动车等物品,还为继子购车支付3万元。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因家庭矛盾多次发生纠纷,并经辖区派出所、综治办处理。了解到双方争议情况后,办案法官及时组织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及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对婚后购买财物等款项由女方之子协助当场退还。男方要求取回婚前个人财产电饼铛和电饭锅、务工工具充气钻,女方亦表示同意,但考虑到原被告在调解过程中相互指责和争吵的状况,遂专门安排时间上门办理了上述物品的交接事宜。
在返程的高速上,办案人员接到了当事人表示感谢和再次挽留吃饭的电话。事虽小,用心处理暖人心。在个案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案件审理中多为当事人考虑,可以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和更好的化解纠纷。(供稿人:段书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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