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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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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科 张荣)11月9日,彬州法院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异域离婚纠纷案件,并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积极全面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10月26日,处在广州的原告吴某通过网上立案向彬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远在国外的被告张某离婚。速裁中心受理该案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利用云上法庭开展了这场跨越国界地域的庭审。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于2021年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遂出国远赴中东,稍后原告也外出务工,双方自此分居至今。2020年出生的孩子一直随被告的父母生活,双方外出后均疏于和孩子的沟通交流与亲子陪伴,未尽到法定的监护职责。

法庭上,承办法官专门就孩子的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释法明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多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情感需求,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孩子的亲子陪伴,积极引导和教育孩子健康成长。

自2023年6月以来,彬州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已经多次向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父母加强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切实负起应有监护责任。

【法官说法】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能更好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即使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也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在面临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时,人民法院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及时、适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依法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作者: 陈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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