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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法院签发首份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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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科 张荣)近日,延川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指定其协助搜集、调查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状况,这是延川法院发出的首份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

申请人董某与被执行人某农业发展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延川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登记、工商、股权登记等情况进行“四查”,对其不动产信息和住所地进行调查,均显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后申请人董某从朋友处得知,被执行人在洛川县Y镇可能有一处隐匿不动产,遂向法院反映,但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证实,故向法院提出了调查被执行人有关财产状况的申请。我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依法签发律师调查令,同时书面向其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指定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张某前往有关单位对申请人获取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载明了拒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法律后果等。

“律师调查令”的运行使用,能够使代理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案件审判执行,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延川法院将立足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创新更多司法便民举措,持续推进和保障“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深度应用、规范适用、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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