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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公安:一男子“冒名顶替”骗领居民身份证被处罚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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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科 张荣)近日,在蒲城县公安局椿林派出所,哥哥竟然冒充亲弟弟骗领居民身份证,民警识破后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24日,辖区居民何某某来到蒲城县公安局椿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细心民警在比对信息过程中发现,何某某前期办理的身份证照片与其本人非同一人。经询问,何某某承认他的身份证上的照片为其亲弟弟何某的照片。何某某冒用他人信息办理身份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构成骗领使用居民身份证,椿林派出所依法对何某某处罚款200元,同时,收缴持有的居民身份证予以销毁。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作者: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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