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11月8日,白河法院在中厂镇某社区,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化解一起争议多年的土地侵权纠纷。
原告王某某2022年初受让案外人某公司13.6亩的土地使用权,接受土地后被告冯某某为治理本人居住环境,对明知是原告受让的土地进行了开挖,并将渣土倾倒在另外一处原告受让的土地上。纠纷发生后经辖区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两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白河法院提起诉讼。
白河法院接收原告诉讼材料后,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均同意白河法院在立案前进行调解。白河法院承办法官遂邀请社区主任共同前往纠纷发生现场,对被告侵权的两块土地认真细致核对权利证书和侵权现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最终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一直以来,白河法院始终将调解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延伸司法服务,将服务窗口前移,准确把握群众诉求,不断加大就地调解、就地办案的力度,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真正把诉源治理融入到优质高效的案件办理中。作者:白河县人民法院 李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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