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人民法院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感悟平安中国建设的非凡历程和伟大实践,切实把“司法为民”贯穿平安建设全过程,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淳化建设。
坚定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水平,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坚持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要站稳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司法工作中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让合法权益受损者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作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电信养老诈骗、涉毒、盗窃等犯罪行为,切实让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做深做实为民司法,深化诉源治理,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身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民生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审判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努力构建府院联动机制,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使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作用,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坚决打击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面挤压规避、逃避执行的空间,切实营造执行高压态势,同时文明、规范、依法执行,不断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既要彰显执行力度,也要体现执行温度,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其他法律文书切实有效得到履行,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坚持为民普法,当好法律的广泛传播者。
人们对法律的内心尊崇和行为遵守来自对法治的信仰和法律的了解,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尊法守法。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用足用好职能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治智慧,努力使法律由外在的强制约束变成全社会内在的自愿尊崇,形成尊法守法的法治自觉。要坚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审判执行的全过程,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让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等深入人心。要坚持立足自身专业优势,延伸诉讼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化解,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法治防线,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淳化建设。
作者:淳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