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7月12日,三原法院立案庭法官一日内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一: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相识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姻存续期间因生活的压力,日积月累的争吵导致夫妻关系不睦,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情二:被告在原告某银行处贷款用于农业种植,后因气候条件因素导致减产亏损严重,被告失去了还款能力,在经过多次催收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
当日上午9时,承办法官吴巧玉准时就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多,甚至产生了怨恨情绪越发激动,吴法官先耐心为矛盾“降温”,分别对原被告的真实意图和目前生活情况进行了解,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愿,查找矛盾争议点,后在确定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属分割问题和共同债务承担问题边释法边调解,尽管调解过程历经曲折,但*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束。
10时30分左右,吴法官又就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展开了调解工作,被告为夫妻二人,在银行贷款承包土地进行种植,临近收获时偏遇连阴雨,庄稼欠收,导致二被告投入的资金回收甚微,迫于无奈,二人均外出打工维持生计,吴法官考虑到二被告的实际情况,法官提出可以考虑要求二被告分期还款的建议,*大限度保障原告的合法利益。经过耐心调解,*终原告采纳了法官的意见,但是其中一被告在铜川打工,因工作原因无法来院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吴法官遂本着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司法便民为民的司法精神,征得这一被告的同意后,顶着40℃高温天气驱车前往外地该当事人工作处,其当场对该协议签字确认。“谢谢法官大热天帮我们解决了这件事,我实在抽不出身去法院,让你们费心了”当事人对法官表达了感谢。
耐心、认真、细致、*调解,是法官依法履职尽责,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刻画。三原法院的法官们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当事人诉累,让司法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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