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为进一步落实好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和指导作用,7月4日上午,淳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光耀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李某、华某非法经营罪一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超锋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李某、华某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6、7月期间,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平台、快递邮寄等方式销售卷烟,扰乱市场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赵光耀仔细查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这次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过程中,赵光耀凭借扎实的审判经验,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依法有序主持庭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详细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在对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展开充分辩论,庭审各环节衔接紧密,环环相扣、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有序。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检“两长”出庭依法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和谐安定的重大信心和决心。淳化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以院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力地带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淳化法院: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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