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我在村道上行驶,不上主路,犯啥法了?”,这是7月2日,秦某驾驶一辆报废小汽车被交警查获时,无知的质问执勤民警的一幕。
6月13日,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民警在对平台数据分析中发现,一辆涉嫌报废的“长安”牌小汽车,在古城中队辖区有行驶轨迹,便根据分析结果向古城中队下达了查处指令。古城中队接指令后,通过连续查找,却始终未发现该车踪迹。7月2日18时,大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再次发出预警,平台值守民警发现该车在古城中队辖区出现,便立即向中队下达了拦截指令。接指令后,中队民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并通过交通指挥中心民警从后台对该车行驶轨迹的准确分析,顺藤摸瓜,一路赶到了堰口镇五星村,后在该村二组的村道上发现了嫌疑车辆。
现场检查中,该车驾驶人秦某面对执勤民警,毫无畏惧,认为自己开车没上主路,不算违法,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面对秦某对交通*法规知识的无知,执勤民警通过耐心讲解,使秦某意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秦某所驾驶的机动车已被依法收缴,予以强制报废。交警提醒: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性能极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道路交通*法》规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高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因此,当车辆已达报废标准时,应及时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切不可心存侥幸,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作者:李巍、梁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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