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感谢民警帮我挽回了损失!”7月18日,家住蒲城县罕井镇的樊女士将一面印有“打击诈骗显神威 人民财产守护神”的锦旗送到蒲城县公安局罕井派出所民警手中,对民警帮其追回4万元被骗资金表达感激之情。
4月份的*,樊女士突然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西安市公安局的“王警官”,并直接报出了樊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说樊女士涉及一起非法洗钱案,将冻结其银行卡并彻查其资金来源。樊女士吓得不轻,遂添加“王警官”的QQ号,后在对方的诱导下,将卡里*的4万元转至所谓的“*”账户。当钱被转走后,樊女士意识到被骗,于是立即向罕井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通过相关侦办平台申请紧急止付,拦截涉案银行账户的转账交易,随即对多个涉案账户展开调查。*终,4万元涉案资金被成功止付。经过一系列手续,7月15日,4万元返还到了樊女士账户。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采用电话、短信等形式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
2、公检法机关不会让公民自行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不会通过社交平台发送法律文书和证件等。
3、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网络中索要当事人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4、公检法机关不存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当事人核查资金、转账汇款等。
(通讯员: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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