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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法院诉源治理:房檐滴水起纠纷,法院调解消隐患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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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科 张荣)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但随着经济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加大,心里距离也随之变远,邻里矛盾也越来越多。

案情回顾:

原、被告比邻而居,被告在自家楼顶葡萄架上搭建了一个简易遮雨棚,但因原、被告家房屋距离太近,如果雨势

大,被告家遮雨棚在走水时会溅到原告家外墙上。连续大雨天气过后,原告发现自家五楼其中一间房屋墙面出现渗水情况,认为是被告家雨棚流水导致,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雨棚,并对渗水房屋进行修复。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本案。

调解过程:

联系好双方当事人后,承办法官又邀请了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在查看现场过程中,通过与被告交谈,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方对于拆除雨棚并无异议,但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原、被告两家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在这个过程中原告的妻子曾辱骂过被告及其妻子,被告心里有一口“气”,所以才一直晾着原告,只要原告的妻子针对骂人一事道歉,原告想怎么处理雨棚都可以。处理本案的关键是如何将双方当事人的“气”理顺,承办法官遂来到原告家做工作。“被告与你父母年纪差不多大,你作为晚辈,不管心里面有再大的气,也不能辱骂老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承办法官的劝说,原告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去给被告道歉,被告接受原告的道歉后也同意在一天之内拆除雨棚。至此,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原告向本院撤回起诉。

相邻关系纠纷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处理时,重在找准矛盾源头,对症下药,修复当事人之间受损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柔性的诉前调解方式,说服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化干戈为玉帛”,避免出现当事人之间“案结事不了”“结了官司添了新愁”的窘境,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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