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但随着经济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加大,心里距离也随之变远,邻里矛盾也越来越多。
案情回顾:
原、被告比邻而居,被告在自家楼顶葡萄架上搭建了一个简易遮雨棚,但因原、被告家房屋距离太近,如果雨势
大,被告家遮雨棚在走水时会溅到原告家外墙上。连续大雨天气过后,原告发现自家五楼其中一间房屋墙面出现渗水情况,认为是被告家雨棚流水导致,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雨棚,并对渗水房屋进行修复。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本案。
调解过程:
相邻关系纠纷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处理时,重在找准矛盾源头,对症下药,修复当事人之间受损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柔性的诉前调解方式,说服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化干戈为玉帛”,避免出现当事人之间“案结事不了”“结了官司添了新愁”的窘境,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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