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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履行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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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科 张荣)9月20日,山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特邀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3年2月26日,毛某驾驶小轿车由山阳县色河铺镇203省道向山阳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203省道66㎞+400m处驶入左向时,与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会车时发生碰撞,致使王某受伤,后王某前往医院进行救治。经现场勘察处理,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毛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将案件交由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曹鸿波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为尽快化解矛盾,认真梳理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及时电话联系当事人并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释法答疑,分析利弊。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合计160000元,并于当日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供稿人: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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